关于对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039号

财经 (2) 2025-11-20 18:09:13

(来源:广西证监局)

来源:广西证监局

广西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交通)存在以下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

2022年至2024年,五洲交通开展的商贸业务中,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部分业务收入错误适用总额法进行确认,导致上述年度相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二、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

2022年至2024年,五洲交通未按规定查询拟聘任董监高的诚信档案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你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谨慎履职,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夯实财务核算基础,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你公司应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改进,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西证监局

20251118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