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微博
木木
近日,发布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立案调查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5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八钢公司立案。
对此,八一钢铁在公告中称:本次立案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八一钢铁的控股股东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5年11月7日收盘时持有,且在2025年11月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据公开资料显示,八一钢铁的主营业务为钢铁冶炼、轧制、加工及销售。